万年历

年假

2020/4/1 16:10:50
万年历日历:年假知识
年假知识
休了产假还能休年假吗

对于生育的女性来说,短短几个月的产假并不能支撑她们完成养育婴儿的重担,因此在休完了产假之后,还有很多的女性会因为育儿所产生的问题需要请假,那么休了产假还能休年假吗?这是很多妈妈的疑惑,那么当年休产假还能休年假吗?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吧!

休了产假还能休年假吗 当年休产假还能休年假吗

休了产假还能休年假,两者并不冲突。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六条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带薪休假有哪些

国家法定节假日

即春节、元旦、端午节等法定节假日。我国法定节假日分为三种。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新年、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上述节日适逢公休假日时,顺延补假。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适逢公休假日时,不补假。第三类是少数民族节日。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根据《劳动法》规定,这些假日统统都是带薪假日。

可休年假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其它休假

中国职工可以享受的其他休假主要有:寒暑假、探亲假、病假、事假等。

1、年休假与寒暑假。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2、年休假与病、事假。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3、年休假与探亲假。

探亲假与年休假是两种功能不同的休假制度,不应互相冲抵。


年假是从入职日期算吗

我们都知道只要工作时间满一年就可以享受带薪休假了,但是这个工作时间不太好确定,年假是从入职日期算吗?还是从之前的工作时间开始算呢?或者年假是从转正开始算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下面来看看关于休年假的条件。

年假是从入职日期算吗 年假是从转正开始算吗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复函,“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既包括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所以,有些员工一入职当年度虽不足一年,但可折算享受当年度年休假。

新入职员工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怎么折算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已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实例解析】张三在A公司已工作5年,今年8月31日离职,9月1日入职B公司,张三在B公司剩余日历天数为122天。按照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张三年度休假天数应为5天。因其新入职B公司,则张三在B公司当年度的年休假天数应为(122÷365)×5天≈1.67天。由于0.67天不足1整天,因此张三今年的年休假天数为1天。

员工中途离职时当年度应休年休假天数怎么折算

答: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实例解析】李四在公司已工作3年,按规定每年可享受5天的年休假。今年公司和李四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时李四在单位工作了200天,公司当年度已安排休1天,那么李四离职时应折算的年休假天数为:(200÷365)×5-1≈1.74天,因0.74天不足1整天,所以李四折算后的年休假为一天。

带薪休假工资

带薪年休假,顾名思义,在带薪年休假期间,职工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这里比较特殊的是如何理解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实行绩效工资制职工的正常工资。对于这些员工应当先计算其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不包含加班工资,再除以计薪日天数即21.75,才得出正常的日工资。

应休未休的处理

只有在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只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其他情况下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就意味着即便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以及对于职工离职未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都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同时,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法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劳动行政部门可依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用人单位除应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年假三倍工资吗

我国规定只要工作满一年的就能享有5天的带薪休假,也就是我们说的年假。但是有时候因为工作特殊或者是其他原因,劳动者不能休年假,那么这时候年假三倍工资吗?下面我们来看看关于年假的三倍工资的相关规定。

年假三倍工资吗 关于年假的三倍工资

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要注意的是:

当员工主动提出不休年假时,不能拿3倍工资;而当用人单位因为工作情况征得职工同意,不安排休年假后,员工才可拿到3倍工资。而界定“自愿”的标准,就是用人单位能否提供书面证据证实“员工自愿”。

一、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法定计算方式

1、根据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劳动者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进行计算;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应休假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包括奖金、津贴等工资性收入,不包含加班工资。

2、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之规定,年工作日为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因法定节假日11天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故折算工资时不剔除法定节假日天数,故月计薪天数为(365天-104天)÷12个月=21.75天。

3、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第三条、第五条第三款之规定,劳动者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对于劳动者应休未休年假天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根据上述规定,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法定计算方式为:应休假年度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不含加班工资)÷21.75天×300%×应休未休年假天数=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需要说明的是,如用人单位已正常支付100%的工资,则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应按照200%计算。

二、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约定计算方式

根据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计算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该约定不应低于前款规定的标准(即法定标准)。因此,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计算标准低于上述法定计算方式所计算的金额,则劳动者有权按照法定计算方式所计算的金额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不足部分用人单位应予补足。

三、年休假的天数

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地方、部门和网民希望将年休假天数由最多15天增加为20天或者25天。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反复研究后认为,要求增加休假天数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是年休假天数应当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企业等单位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因此,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同时,条例还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四、哪些人可以享受年休假

休息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劳动者应当平等享有。为了平等保护各类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条例对各类用人单位实行广覆盖,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公务员年假不休补偿的规定

年休是员工依法享有的福利,最少的年假天数是5天,最多的年假有15天之久,若是因为个人原因或者其他情况没有把年假休完,那未休完的年假有补偿吗?公务员年假不休补偿的规定是怎样的呢?以下是整理的公务员未休年假工资补偿标准2020,快点来看看吧。

公务员年假不休补偿的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公务员未休年假工资补偿标准2020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九条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一条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离职未休年假补偿标准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不享受年假的情形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年初可以把整年的年假休完吗

关于年假我们是有很多的问题要详细了解的,毕竟是关系到我们切身利益四的事情,所以今天我们来看看一个常见的问题,年初可以把整年的年假休完吗?很多网友都有类似的问题,一月能把年假都修完吗?下面我们就来详细看看。

年初可以把整年的年假休完吗 一月能把年假都修完吗

只有用人单位同意,可以年初休完。

带薪年假怎么算

带薪年休假简称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

带薪年假计算,举个例子:08年11月入职,入职前连续工作过一年以上,应休08年11月入职日至08年12月31日,09年1月1日至09年12月31日之间的年假。

计算方法如下:

1、08年11月入职日以后的剩余日历天数除以365天,再乘以5,就是你08年的可休年假,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算。

2、09年就是5天可以在2010年的时候休。

3、年假都是休前一年的,按照自然年算,不能透支。

4、如果你3月份离职,那2010年1月到3月的可休年假也要用上面的方法折算。

5、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一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带薪休年假的工资标准规定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享受当年带薪年休假条件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具体折算办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离职时带薪年假工资结算

劳动者离职时,如折算后有剩余年休假,用人单位应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包括正常工资中已支付的100%,需再另行支付2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职工在离职前已休年休假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法律规定不能扣回。为了避免带薪年假纠纷,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放假等方式安排即将离职的员工休满当年度应休年假。

法律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年假可以累积吗

劳动者能享有带薪休假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但是随着而来的一些具体安排也是让很多人摸不着头脑,比如年假可以累积吗?年假有几天?年假可以下一年休吗?下面我们就针对这些问题做一个详细解答,感兴趣的朋友就过来看看吧!

年假可以累积吗 年假可以下一年休吗

年假是否可以累积完全看个单位的政策,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但是一般公司对年假是不进行累计的。所以当年的年假建议当年休完。

年假时间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年休假是当年的福利,不休,则当年补偿工资,而不是隔年积累。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剩下的两天具体能不能在下一年休,要看公司的规定,有些公司有内部规定,我们公司就不允许,如果特殊情况,总经理批准以后可以休,建议你查查你们公司内部的规定。

法定的带薪假期有哪些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

(四)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儿童节(6月1日),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